你不在的时候我才最爱你 (云次方)
BE预警,短篇。可能会有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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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第一天,上海下雪了。
法租界那些寻常日子里鸡犬相闻的弄堂、人来人往的巷口、缤纷的教堂的窗、欢闹的店铺的门在2019年的第一天都在皑皑白雪中静了下来。
郑云龙摊在出租车后座,忍不住想抽烟,刚点燃吸了一口,又在司机呼之欲出的警告中灭了。
没有交代的,他逃离了广州,也不会再回长沙接着录节目。他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一月底的音乐剧排练加场。当时综艺签合约的时候就加了附加条款,音乐剧演出优先,所以最后一期不录也不会有太大问题,暂且先斩后奏吧,他有不得不走的理由。或许是近期疲劳过度,综艺和音乐剧连轴转,算来并没有踏实睡过一个好觉。回家睡几天也好。
其实真实的原因是…罢了,真实的原因是一个他自己也不愿意承认的真相。这个真相在新年的第一天以及之后的每一天都将成为他这辈子不愿提起却忘记不了的回忆。
关于那个人的。那个名字他曾经唤得多自然,现在就念得多艰难。
其实每个人都有权利为自己选择,然而郑云龙以为,他和阿云嘎的默契,这一次,也不会被辜负。
可是这一次,他错了。或许,一开始就错得离谱。
1
那一年,他刚入学,从青岛到北京,初生牛犊不怕虎似的冲劲。他怀着一颗热烈的心,还沉浸在相对容易便考上北舞的喜悦里。他恣意地笑着,仿佛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将他阻挡。
直到他遇见阿云嘎。惊心动魄,耳目一新。
开始是嫉妒,带着后进生对优等生天生的敌意。光芒万丈,他在哪儿,世界的中心就在哪儿。永远是所有人目光的焦点。那时候的郑云龙开始觉得自己的梦想显得可笑、自己的存在显得多余。
转变发生在开学的第三个星期。那个人下形体课后突然叫住他,用不甚标准的普通话说要请他吃饭。不明所以的郑云龙不愿意去,直到那个人说:
“其实…是想要请你…帮我一个忙…教我普通话。”
不长的一句话被那人七拐八弯的内蒙口音荡得支离破碎,差点手脚并用比划起来,急得几乎要哭出来。
郑云龙看着阿云嘎,瘦削的脸庞和身材,阴郁的神情几乎是焦虑的。他突然不解,为什么这个光源中心显得这么不高兴,甚至委屈。
“好。”
郑云龙鬼使神差地答应了这个他不甚理解的请求。
这就是一切的开始。没有这次对话,或许就没有十年后的他,和他。
后来的他们便和大学里所有交心的兄弟一样,一起上课,一起自习,一起为了考试挑灯夜战,一起…
郑云龙被一个急刹车拖回了现实。
北舞的四年,前所未有、开天辟地,永远不会褪色也不会倒流。那些记忆和习惯在日复一日的平淡里终于化作不凡,正如河水夜以继日地奔流在土地里留下的痕迹形成了河流本身的方向,和阿云嘎一起度过的大学四年也开启了他日后的方向。
那个目光深邃的蒙古族少年每天清晨催他起床、陪他练功,领他唱歌,教他舞蹈。帮他买食堂新出笼的肉包子,给他在冬天最冷的时候打热水。他上课的时候给他占位,他逃课的时候帮他答“到”,回到寝室却总会苦口婆心地劝他学好。
当年,阿云嘎总说他聪明,不能辜负了这份聪明。郑云龙并不相信自己有什么过人的才能不能辜负,只是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相信自己不能辜负的是那个叫阿云嘎的蒙古族少年。
于是他收敛了恣意妄为的心性,潜心练习,用心感受,又是不知不觉的,郑云龙在大学二年级下的时候确信自己树立了真正意义上的理想。
永远唱音乐剧,唱到不能唱为止。
阿云嘎救了他,终止了他碌碌不可终日的迷茫。从那一瞬间起,醍醐灌顶。
然而,郑云龙从未说过感谢。感谢对于他和阿云嘎太过廉价。他必须加倍努力,才能给他更多。
他执拗地想,阿云嘎值得世上一切最好的,而他注定要为他去拿。
而在此之前,他必须成为能和他比肩的那一个。
2
郑云龙回到租的公寓的时候已是晚上十一点。家具已蒙上薄薄的一层灰,然而他什么也不想动,也不想做饭。租的这套房有点老,没装地暖,许久没粘人气,冻得不行。他如鲠在喉又蠢蠢欲动,想喝一口酒却发现家里洋酒也一滴不剩了。
真的已经离开那么久了吗。
他左想右想只能打电话给刘令飞,没家没室没情人,喝夜酒首选。刘令飞一剧今天才演完,人不可能不在。
“傻逼,你咋了?”
“喝酒没人,邀您作陪。”
“妈的,老子在你这就是个备胎是吧。”
“别废话,来不来。”
“那我就赏你这傻逼个面子。说,去哪。”
“乌鲁木齐南路上次去的那家涮肉吧,晚上没吃,饿。”
刘令飞人还没来,郑云龙先灌了几杯。辣得喉咙一阵自虐般的爽快。涮肉蘸着酱碟又辣又咸,再灌一口酒,就可以不着痕迹地流眼泪。
这厮绝逼受刺激了。这是刘令飞赶过来看到以超过正常程度的执着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郑云龙时的直观感受。
“老子失恋了。”
郑云龙皱着鼻子,眼圈红着,眼神却带着狠劲。说完又灌了一杯白酒。
这下震惊的成了刘令飞。他不相信平时好得穿一条裤子的俩人能真的散伙。他记得他和郑云龙前几年经常一块儿演剧,那个叫阿云嘎的音乐剧演员几乎每次都来看郑云龙。上次郑云龙过生日赶上怪医封箱,组里给过了一次,阿云嘎来又给他过了一次。之前排练中期郑云龙消失了大半天,也是去北京给那人撑场。更不要说和郑云龙熟的几个人都知道的,当年他们在北舞的那些事。
“咋回事啊?”
“还能咋回事,我作呗。”
“你怎么人家了?”
“不是我怎么人家了,是人家特别棒!特!别!棒!”
“妈的啥意思,你有话快说!”
“他从头到尾,只当我是最好的哥们儿。”
刘令飞哑口无言了,只能陪吃陪喝陪装疯卖傻然后买单。他认识郑云龙这些年,觉得这人长得一表人才高贵矜持的,内心就是一没心没肺的傻逼,从没见过他这副失魂落魄的模样。
郑云龙彻底喝多了便开始作妖。拍了一大堆照片,又发疯似的翻起以前的照片。表面上没什么事,内心却在坍塌。
凌晨三点,只留下两条郑云龙和刘令飞互相艾特的微博。不仅不痛苦,甚至不似以往那般有碍观瞻,反倒像是欢天喜地老友共度新年的愉悦场景。
郑云龙失恋了,然而证据不足。
3
郑云龙做了一个梦。
梦里他又回到了大学四年级演《吉屋出租》的时候。他的Collins,阿云嘎的Angel。Angel是一个无论是谁,只要认识了了解了,就会爱上的人。人如其名,就是天使。
Collins理所当然爱上了Angel。
郑云龙理所当然爱上了阿云嘎。
郑云龙不再满足于已经拥有的亲密。他竭尽全力又不着痕迹地去弄懂那个人的心思,尽管这时常让他挫败。当他终于得知那个人悲剧的童年,痛苦的少年和隐忍的当下时,他心如刀绞。他不曾为自己埋怨过命运不公,却开始为那个人怨怼天道不酬勤。
他充愣装傻,只为逗那个似乎永远皱着眉头的人一笑。
他和那个人整天结伴,讨论他们最爱的音乐剧,如饥似渴,如沐春风。
他不仅教他讲普通话,还教他青岛话,把他拖出去和自己儿时的死党们在一起吃饭游玩,就想让他不那么忧郁。
他知道那个人酒量不行,每次班级聚会就一个劲儿地帮他挡酒。
知道他不爱开玩笑,每次同学们玩真心话大冒险就让他cue自己,然后便给他放水。
知道他兼职赚钱补贴家用不容易,每次作为班长的那个人请客他都会主动把大家领去好吃但便宜的馆子。
更多的时候,他在别人不曾注意的瞬间,偷看过他。静静地从侧面用眼睛描摹过他轮廓分明似刀劈斧砍的脸。春寒料峭的清晨,夏雨磅砣的午后,秋风萧瑟的黄昏,冬雪扑簌的长夜。
四年恍若一瞬。
郑云龙没有刻意隐藏过自己的心思,却也没点明。
他以为他们都懂。
他甚至痴心妄想过,会等到那个人主动的一天。
无论多久
对于别人是苦耗,对于他是跌入蜜罐似的慢慢的甜。
他怎么也不会想到,是他会错了意。
那个人爱他,却不是如他爱那个人那般爱他。
4
宿醉后的头疼依旧强烈,呼吸近乎困难。
郑云龙的后脑突突地跳着,名叫胖子的猫喵喵喵地叫个不停,又到了喂食的时候。
挣扎着爬起来清理猫砂、往食盆里倒满猫粮,脚步虚浮地迈进浴室。
热水安抚了头疼却唤醒了思绪,他又想起那个人近乎残忍地回答。
“大龙,我们…真不合适。”
他说完,竟然还拥抱了他,甚至比往常更紧地拥抱了他。但是很快,便放开了。
“对不起…”
随即,阿云嘎冲出了更衣室。
他们近乎正常地一起站在那个过分热闹的跨年晚会的舞台上,近乎完美地演唱了那些令人哭笑不得的歌,近乎圆熟地应对了各种采访,近乎自然地避开了一行的另外几个人探寻的目光。
“没事儿,我刚刚跟嘎子说今年北舞毕业十年,是不是抽个空会去一趟。”
“对,没错,是得回去。”
微笑满分,只是郑云龙发现那个人不再站在离自己最近的位置,他回过头的时候看到的第一个人竟不是他了。
阿云嘎,你真棒。
郑云龙,你宇宙无敌。
于是那天连夜他搭上了返回上海的飞机,留在长沙的几件衣服不拿也无所谓。
郑云龙如果有一分的愤怒,就有一万分的失落。
他想如果大学毕业之前就明明白白地说出来,他和他会不会是另一种结局。
然而也只是一瞬。
他自己终于被逼着看清,
他一而再再而三拖延的原因,无非是潜意识里自作主张的逃离。
他早就知道,只是不愿承认,
阿云嘎对他是君子之交,而他偏偏奢望耳鬓厮磨。
年少时的感情不知不觉就变了质,爱你如初却还是有分道扬镳的时刻。
这个时刻甚至不是带着恨和失望,只是带着一大筐难以割舍的念想。
十年了,没有以后。
你不在的时候我才最爱你。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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